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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November 20, 2009

二OO五.一一.二O﹐
一個本是平凡的日子﹐
卻在一夜間變得有意思。
因我跟你遇上了。


二OO九.一一.二O
四年以來的光陰一去不復反﹐
今天的我已沒法尋回昨日的你。
我再也不會強求﹐
只是想平平淡淡的過日子。


因我終於明白﹐
縱使過去日子有多燦爛﹐
煙花都只會在一夜間燒盡。
就如曇花一樣﹐
只能一現﹐不會永恆。

逝去的時光已沒法追回。
遺留下來的﹐
就只有一幅幅殘缺不全的回憶。


<><><><><><><><><><><><><><><><><><><>

從來感情的付出跟收穫﹐
就不是成正比﹐
亦都沒有對錯之分。
就只有值得不值得。


Wednesday, September 16, 2009

喇沙學生藏毒判感化一年

(明報)2009年9月16日 星期三 11:00

九龍塘喇沙書院    學生因藏有三粒搖頭丸及3.6克受管制藥物,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    被判十二個月感化。

法官並判該名16歲學生,要履行感化官所提出的7項條件,包括有需要時被告需接受驗尿測試及參予戒毒治療。

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事件已令被告得到很大教訓,被告一直坦白合作,並有悔意。

案發在今年4月,被告在校內被一名老師與總領袖生發現神色有異,其後在被告身上找到搖頭丸等物品,校方報警。(即時新聞)



ai.... wt a shame.... u hv ruined our sch's reputation...


Monday, July 06, 2009

願我可....

靜靜的離去......

 

 


Tuesday, June 30, 2009

姑婆離去了…..

 

 

還記得從前只會在農曆新年才會拜訪她,在我模糊的印象裡, 只有在小時候有較多的時間與她相處。她是其中一個很疼愛我的長輩,兒時除了在農曆拜年的時候,我去找嬤嬤吃飯時,也會偶然到我姑婆家坐坐。

 

在過去數年的農曆,都因為我身在英國留學而沒有返港探望/拜訪她。 直到2009年的新年,我終於再次上到她家拜年。

 

記得五年前,雖然我姑婆已是一個老人,但在我記憶中看上去還挺開心的,最緊要當然是身體依然健康。可惜過了五年之久,當我再次見到她時,已經年華老去,除了行動不便之外,更患上了老人痴呆症。當日上了她家拜年,大部分時間我都坐在她身邊。經過幾次向著她呼叫我的名字,她好像記起了我,更宰宰的捉緊我的手。口中不停的說著,似是有很多說話要說的,但當只細的聽下去,她只不過在重覆之前的說話。可幸的是,她對著我說:你是阿權的兒子嗎? (權是指我老豆) 一剎那間,雖然有一鼓喜悅湧上心頭,卻掩蓋不了那份心酸,心痛。

 

這次,就是我跟我姑婆生前的最後一次見面,最後一次談話。

 

姑婆,i love you and rest in peace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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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我整天都思緒混亂,太多太多的問題纏繞著我,以致不能專心的好好做好手上的工作,加上這一個突如其來的消息,我實在不知如何應付。

 

 

我不想見到任何人,不想與人交談,不想留在香港,只是想離開,去到一個無人認識我的地方,甚至是沒有人的國度,讓我可以好好整頓我的思緒,甚至釋放我心中所有不快及煩惱……

 

 

我可以嗎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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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人與人之間的相識,是由緣份開始。是緣份令到我成為了我媽的孩子;是緣份令我有著這樣的一個家庭;是緣份把我和朋友們在這一個時間這一個空間下相識;同時亦因為緣份令我和好友之間的認識加深,令我和我的前度女友在大學時期拉在一起。

 

但所謂緣盡又是什麼? 和女友分手後就叫緣盡嗎? 跟好友大吵一場後跟他絕交,又叫緣盡嗎?

 

我認為緣盡,是指你已經沒有任何實在的方法去跟這個人聯絡。亦即是說,只有生離死別下,二人陰陽相隔,才可算得上是緣盡。可是,跟女友分開,跟朋友絕交,只不過是令二人關係疏離,並不等於往後的日子裡是沒有方法能聯絡得上對方,並不等於緣盡。

 

在緣份的牽引下,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近了。可是,人往往是失去了,錯過了,才懂得珍惜。不過,至少這些人在還可以在緣盡前學懂去珍惜身邊的人,已是不錯了。總好過人死後,連想珍惜他們的機會也沒有。所謂「今日唔知聽日事」,難道要錯過了,懂得後悔以後才去珍惜? 可能那時候已經太遲了。

 

願所有我認識的朋友,就算是跟情人分手了,跟老死絕交了,可否放下當時的衝動,接受對方的歉意,好好的珍惜與對方相處的時間,珍惜你們之間的緣份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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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June 29, 2009

i m lost.......

cos i m a FOREVER loser...

thx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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